郎溪县飞鲤镇修房摔伤闹矛盾人民调解来帮忙

2022/10/19 来源:不详

“我早就跟他交代过了,要千万注意安全,他自己不小心摔下来的,为什么我还要给他赔钱......”调解员刚到郎溪县飞鲤镇某村事发地,就听到有人在高声争论。

见此情况,调解员连忙向周围群众询问详细情况。原来飞鲤镇某村的村民王某的房屋需要修善,王某托同村的李某帮忙找个小工,李某找来张某去王某家做活,但是张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房上摔下来,当即被送往镇卫生院进行救治,因医疗条件有限又医院进行治疗,医院诊断腿脚骨折,共计住院一个星期,花费医疗费元。医疗费已由王某和李某全部承担,现在双方就误工费、营养费等其他赔偿仍达不成一致意见。

了解完情况后,调解员首先安抚了双方的情绪,劝导大家不要激动,既然是来解决问题的,那就有话好好说。王某提出,在事故发生之前,他就已经提醒过张某要千万注意安全,他平时做小工,应该有这方面的安全意识,结果还是不小心从房上跌落,应该是他自己的责任,为什么还要王某和李某承担赔偿责任。调解员耐心解释到,并且积极宣传《民法典》相关法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听了调解员的解释后,在场的所有人都恍然大悟。王某和李某也答应了张某,给他除了医药费以外再赔偿元的请求。

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纠纷的化解维护了当地治安的稳定,同时也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信赖,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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