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司法局四字法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

2022/12/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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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郎溪建设,日前,郎溪县司法局采用“四字法”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

一是“转”。及时向各镇政府和县直单位转发《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让单位及时收到、领导及时看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以提高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二是“学”。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省、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文件,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规范行政执法和负责人出庭应诉入脑入心,对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治意识和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起到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三是“提”。建立出庭应诉提示单制度,健全与县法院开庭出庭情况通报机制。收到县法院提供的开庭信息后,在开庭前三天向应诉单位送达出庭应诉提示单,提醒务必指派负责人出庭应诉,并说明落实不到位的风险,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是“定”。结合郎溪实际,制定出台《郎溪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出庭应诉工作具体事项和要求,确定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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