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网安支队原政委受贿158万获刑五年

2022/12/17 来源:不详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原宣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政委(正科级)薛敬忠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万元。日前,郎溪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薛敬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经审理查明:年10月至年2月,被告人薛敬忠在担任宣城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科(信息中心)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宣城市公安局相关建设项目中,通过制作招标文件,采用相关公司的技术方案提高中标概率以及在项目施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敬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薛敬忠在宣城区监察委员会对其调查时,已掌握了被告人部分犯罪事实,到案供述了其他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悔罪明显,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退缴了全部赃款,可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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