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1人超载载人出车祸致1死多伤,法院

2023/6/2 来源:不详

因为我犯的错误给死者及其亲属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我很对不起他们,作为一名党员,我更应该为我的行为付出代价,我愿意接受任何处罚。黄某明后悔不已地说道。

近日,郎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判决一起交通肇事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明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年7月28日,被告人黄某明驾驶小型轿车从郎溪县飞鲤镇驶往凌笪乡,当其行驶到李家湾路段时,以每人2元的价格,搭载了在路边等车的被害人丁某香、董某凤等5人,黄某明在明知超载的情况下依然驾驶车辆,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车辆方向右偏碰撞到金属隔离护栏,导致丁某香当场死亡,董某凤等五人受伤。经郎溪县公安交管大队认定,被告人黄某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明积极抢救伤者,并与被害人丁某香的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有主动投案、自愿认罪等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前述判决。(王敏马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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