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4/12/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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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防范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6月16日,郎溪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某军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徐某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年至年10月间,被告人徐某军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经营郎溪县某饲料加工厂和郎溪县某粮食烘干厂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承诺给予一定的利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万元,案发前已归还本息合计人民币73.万元。其行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法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焦点问题,依序听取各方意见,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为现场旁听的机关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来自全县各机关单位公务人员、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50余人旁听了庭审。(许勤思王敏)

原标题:《郎溪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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